
1. 非保证年度红利可能会因为分红基金的未来表现的变化而变化。从第3个保单年度末起,我们每年可将公 布的复归红利加入保单。红利一旦被公布和分配后,即将成为保单保证利益的一部分。
2. 受保人的最高投保年龄为65岁(以最后一个生日为准)。
3. 对于趸缴保费,保本保证在第5个保单年度末生效。对于5年期缴保费,保本保证在第10个保单年度末生效。保本保证只有在宽限期内支付所有到期保费(如适用)的情况下才适用。
4. 此项权益仅限保单生效1年后,且所有到期保费都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与此同时,还受限于其他的条款和条件,详情请参阅保险合同。如欲申请此项利益,保单持有人必须按要求填写指定的“ 受保人变更”的申请表。
5. 您可以在投保时或保单有效期内指定最多两名候补受保人,以确保保单的连续性。候补受保人可以无限次指定。如果当前受保人身故或被诊断为晚期疾病,指定的候补受保人将成为保单的新受保人。详情请参阅保单合同。
6. 从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保单拆分选项可以无限次行使,前提是满足其他条款和条件。详情请参阅保单合同。
7. 如果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期间身故,且没有指定候补受保人,我们将支付的金额为:
- 已到期总保费的108%或保证现金价值,以较高者为准;
- 累积的复归红利(如有);
- 非保证的终期红利(如有),
并扣除任何未支付的款项(如有)和未支付的保费(如有)。
8. 如果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期间被诊断出晚期疾病,且没有指定候补受保人,我们会提前支付身故利益。
您在购买这份保险计划前,应听取财务顾问代表的专业意见。
购买人寿保险计划是一项长远承诺,提早退保可能代价甚高,保单的退保价值(如有)也可能低于已付保费总额,甚至可能等于零。保单持有人变更通过保单转让,并按我公司相关管理程序办理。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根据您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个别需要作为考量。本宣传资料非保险合约,也非向您提议或推荐购买这份保单。适用于本保险计划的具体细节在保单合同中列明。中英文版本如有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
此保单将在新加坡存款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下自动获得保护,因此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欲知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的保障利益和范围,请联系您的保险公司或浏览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或新加坡存款保险公司的网站 (www.gia.org.sg、www.lia.org.sg或www.sdic.org.sg)。
本广告未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审核。 信息在2025年2月14日时是准确的。